连三委〔2017〕22号
关于印发《三水瑶族乡2017年脱贫任务
分解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
《三水瑶族乡2017年脱贫任务分解方案》经乡党委、乡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向三水瑶族乡扶贫办反映。
中共连州市三水瑶族乡委员会
连州市三水瑶族乡人民政府
2017年5月31日
三水瑶族乡2017年脱贫任务分解方案
根据《中共清远市委 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意见》(清发〔2016〕11号)和清远市农村工作暨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为落实做好攻坚阶段各项部署,及早研究谋划巩固阶段各项工作。结合我乡贫困人口的实际,按照政策兜底一批、定额分解、要素分解、财政投入匹配和适度平衡的原则,制定了本年度脱贫任务分解方案。
一、脱贫任务制定原则
(一)定额分配原则。我乡经过前两轮扶贫开发工作,积累了比较成熟的经验,且相对贫困村贫困户的贫困程度和贫困发生率,比前两轮的条件要好,因此,我乡在完成去年脱贫78贫困人口的基础上,今年规划脱贫138人,累计脱贫总量为216人,占全乡贫困总人口的82.13%。在下达各村脱贫任务上,结合各村去年脱贫基数基础上,适当调整平衡,各村确保脱贫任务总量两年累计不低于69%,实现各村脱贫攻坚均衡发展,与上级步调保持一致。
(二)政策兜底一批的原则。我乡未脱贫的贫困人口中,仍有1人属于无劳力贫困人口(云雾村黄转兴),根据省、清远和连州市精准扶贫三年实施意见的要求,对符合政策的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继续采取政策兜底一批的措施,做好无劳动能力贫困人口兜底脱贫的扫尾工作。
(三)要素分解原则。从我乡贫困人口区域分布来看,我乡有2条相对贫困村,其中有1条相对贫困村为省直单位帮扶,经过一年的帮扶成效初显,分散村由连州市直帮扶单位帮扶,帮扶实力较差、帮扶进度慢,为确保今年脱贫人口如期高质量脱贫,在年度脱贫目标任务下达上,聚焦2个相对贫困村贫困人口的脱贫,相对贫困村未减贫的137有劳力贫困人口务必在今年百分百实现脱贫。分散贫困人口的脱贫,要切实压实市主体责任和镇、村工作责任,分散贫困人口要与相对贫困村的贫困人口脱贫进度协调推进,确保与相对贫困村同等标准、同等管理、同等考核、同等推进。
(四)与财政投入相匹配的原则。在资金安排上,今年安排脱贫的138贫困人口中,其中有劳力的贫困人口为137人,该部分贫困人口2016、2017两年累计可获得人均超1万元的生产发展资金,较为充足的扶贫资金投入为贫困户脱贫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二、2017年度脱贫目标任务
连州市今年要实现9468相对贫困人口脱贫,占连州市贫困人口总数的53.5%。我乡力争2017年完成贫困人口138人脱贫的目标任务。年度脱贫人口数占全乡贫困总人口的52.47%。今年脱贫任务分解上,2个相对贫困村138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附件:2017年三水乡贫困人口脱贫任务分解表
三水瑶族乡党政办公室 2017年5月30日印发
(共印20份)